一、凡 例
二、西藥部分
三、中成藥部分
四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
五、中藥飲片部分
凡 例
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》(簡稱《藥品目錄》)是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準。臨床醫師根據病情開具處方、參保人員購買與使用藥品不受《藥品目錄》的限制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范圍參照本目錄執行。
凡例是對《藥品目錄》中藥品的分類與編號、名稱與劑型、備注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,是《藥品目錄》的組成部分,其內容與目錄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約束力。
一、目錄構成
(一)《藥品目錄》西藥部分、中成藥部分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和中藥飲片部分所列藥品為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藥品。其中西藥部分1273個,中成藥部分1312個(含民族藥93個),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275個(含西藥213個、中成藥62個),共計2860個。
(二)西藥、中成藥和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分甲乙類管理,西藥甲類藥品395個,中成藥甲類藥品246個,其余為乙類藥品。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按照乙類支付。
(三)中藥飲片部分除列出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的品種892個外,同時列出了不得納入基金支付的飲片范圍。
(四)《藥品目錄》包括限工傷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6個;限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4個。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、乙類。
二、編排與分類
(五)藥品分類上西藥品種主要依據解剖-治療-化學分類(ATC),中成藥主要依據功能主治分類,中藥飲片按中文筆畫數排序。臨床具有多種治療用途的藥品,選擇其主要治療用途分類。臨床醫師依據病情用藥,不受《藥品目錄》分類的限制。
(六)西藥部分、中成藥部分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分別按藥品品種編號。同一品種只編一個號,重復出現時標注“★”,并在括號內標注該品種編號。藥品排列順序及編號的先后次序無特別含義。
三、名稱與劑型
(七)除在“備注”一欄標有“◇”的藥品外,《藥品目錄》西藥部分的藥品名稱采用中文通用名,未包括命名中的鹽基、酸根部分,劑型單列。中成藥部分和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的藥品名稱采用中文通用名,劑型不單列。為使編排簡潔,在甲乙分類、給藥途徑、備注相同的情況下,同一通用名稱下的不同劑型并列,其先后次序無特別含義。
(八)西藥劑型以《中國藥典》“制劑通則”為基礎進行合并歸類處理,未歸類的劑型以《藥品目錄》標注的為準。合并歸類的劑型見下表:
合并歸類的劑型 | 包含的具體劑型 |
口服常釋劑型 | 普通片劑(片、素片、腸溶片、包衣片、薄膜衣片、糖衣片、浸膏片、分散片、劃痕片)、硬膠囊、軟膠囊(膠丸)、腸溶膠囊 |
緩釋控釋劑型 | 緩釋片、緩釋包衣片、控釋片、緩釋膠囊、控釋膠囊 |
口服液體劑 | 口服溶液劑、口服混懸劑、干混懸劑、口服乳劑、膠漿劑、口服液、乳液、乳劑、膠體溶液、合劑、酊劑、滴劑、混懸滴劑、糖漿劑(含干糖漿劑) |
丸劑 | 丸劑、滴丸 |
顆粒劑 | 顆粒劑、腸溶顆粒劑 |
口服散劑 | 散劑、藥粉、粉劑 |
外用散劑 | 散劑、粉劑、撒布劑、撒粉 |
軟膏劑 | 軟膏劑、乳膏劑、霜劑、糊劑、油膏劑 |
貼劑 | 貼劑、貼膏劑、膜劑、透皮貼劑 |
外用液體劑 | 外用溶液劑、洗劑、漱口劑、含漱液、膠漿劑、搽劑、酊劑、油劑 |
硬膏劑 | 硬膏劑、親水硬膏劑 |
凝膠劑 | 乳膠劑、凝膠劑 |
涂劑 | 涂劑、涂膜劑、涂布劑 |
栓劑 | 栓劑、直腸栓、陰道栓 |
滴眼劑 | 滴眼劑、滴眼液 |
滴耳劑 | 滴耳劑、滴耳液 |
滴鼻劑 | 滴鼻劑、滴鼻液 |
吸入劑 | 氣霧劑、粉霧劑、吸入劑、吸入粉霧劑、干粉吸入劑、粉吸入劑、霧化溶液劑、吸入氣霧劑、吸入(用)溶液、吸入(用)混懸液、(鼻用)噴霧劑、鼻吸入氣霧劑、霧化吸入用混懸液、吸入(用)氣霧劑、霧化液 |
注射劑 | 注射劑、注射液、注射用溶液劑、靜脈滴注用注射液、注射用混懸液、注射用無菌粉末、靜脈注射針劑、注射用乳劑、乳狀注射液、粉針劑、針劑、無菌粉針、凍干粉針、注射用濃溶液 |
(九)中成藥劑型中,丸劑包括水丸、蜜丸、水蜜丸、糊丸、濃縮丸和微丸,不含滴丸;膠囊劑是指硬膠囊,不含軟膠囊;其他劑型沒有歸并。
(十)《藥品目錄》收載的藥品不區分商品名、規格或生產廠家。除談判藥品外,通用名稱中主要化學成分部分與《藥品目錄》中的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,而酸根或鹽基不同的西藥,屬于《藥品目錄》的藥品。通用名中包含羅馬數字的藥品單獨列出。
(十一)“備注”欄標有“◇”的藥品,因其組成和適應癥類似而進行了歸類,所標注的名稱為一類藥品的統稱。具體如下:
1.西藥部分第179號“緩解消化道不適癥狀的復方OTC制劑”包括:復方顛茄氫氧化鋁片、復方嗜酸乳桿菌片、復方碳酸鈣咀嚼片、復方消化酶膠囊、復方胰酶散、復合乳酸菌腸溶膠囊、鋁鎂顛茄片、鋁鎂混懸液。
2.西藥部分第716號“抗艾滋病用藥”是指國家免費治療艾滋病方案內被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。
3.西藥部分第1087號“青蒿素類藥物”是指原衛生部《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(修訂稿)》中所列的以青蒿素類藥物為基礎的處方制劑、聯合用藥的藥物和青蒿素類藥物注射劑。
4.西藥部分第1139號“緩解感冒癥狀的復方OTC制劑”包括的品種(通用名稱)見下表:
序號 | 藥品名稱 | 序號 | 藥品名稱 |
1 | 氨酚偽麻膠囊 | 29 | 復方氨酚美沙糖漿 |
2 | 氨酚偽麻顆粒劑 | 30 | 復方氨酚那敏顆粒 |
3 | 氨酚偽麻美芬膠囊 | 31 | 復方氨酚葡鋅片 |
4 | 氨酚偽麻美芬片 | 32 | 復方酚咖偽麻膠囊 |
5 | 氨酚偽麻美芬片(Ⅱ) | 33 | 復方氫溴酸右美沙芬糖漿 |
6 | 氨酚偽麻美芬片(Ⅱ)/苯酚偽麻片 | 34 | 復方鋅布顆粒劑 |
7 | 氨酚偽麻美芬片(Ⅲ) | 35 | 復方鹽酸偽麻黃堿緩釋膠囊 |
8 | 氨酚偽麻那敏膠囊 | 36 | 復方愈創木酚磺酸鉀口服溶液 |
9 | 氨酚偽麻那敏膠囊(夜用) | 37 | 復方愈酚噴托那敏糖漿 |
10 | 氨酚偽麻那敏片 | 38 | 咖酚偽麻片 |
11 | 氨酚偽麻那敏溶液 | 39 | 美酚偽麻片 |
12 | 氨咖麻敏膠囊 | 40 | 美敏偽麻口服液 |
13 | 氨咖愈敏溶液 | 41 | 美愈偽麻膠囊 |
14 | 氨麻苯美片 | 42 | 美愈偽麻口服溶液 |
15 | 氨麻美敏口服溶液劑 | 43 | 美愈偽麻口服液 |
16 | 氨麻美敏片 | 44 | 噴托維林氯化銨片 |
17 | 氨麻美敏片(Ⅱ) | 45 | 噴托維林氯化銨糖漿 |
18 | 氨麻美敏片(Ⅲ) | 46 | 撲爾偽麻片 |
19 | 貝敏偽麻片 | 47 | 雙撲偽麻顆粒 |
20 | 布洛偽麻分散片 | 48 | 偽麻那敏膠囊 |
21 | 布洛偽麻膠囊 | 49 | 右美沙芬愈創甘油醚糖漿 |
22 | 布洛偽麻顆粒劑 | 50 | 愈創維林那敏片 |
23 | 布洛偽麻片 | 51 | 愈酚噴托異丙嗪顆粒 |
24 | 酚咖麻敏膠囊 | 52 | 愈酚維林片 |
25 | 酚咖片 | 53 | 愈酚偽麻片 |
26 | 酚麻美敏膠囊 | 54 | 愈美膠囊 |
27 | 酚麻美敏片 | 55 | 愈美顆粒劑 |
28 | 酚美愈偽麻口服液 | 56 | 愈美片 |
四、限定支付范圍
(十二)“備注”欄中對部分藥品規定了限定支付范圍,是指符合規定情況下參保人員發生的藥品費用,可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基金支付。工傷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受限定支付范圍限制。經辦機構在支付費用前,應核查相關證據。
1.“備注”一欄標注了適應癥的藥品,是指參保人員出現適應癥限定范圍情況并有相應的臨床體征及癥狀、實驗室和輔助檢查證據以及相應的臨床診斷依據,使用該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支付。適應癥限定不是對藥品法定說明書的修改,臨床醫師應根據病情合理用藥。
2.“備注”一欄標注了二線用藥的藥品,支付時應有使用一線藥品無效或不能耐受的證據。
3.“備注”一欄標為“限工傷保險”的藥品,是僅限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藥品,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、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。
4.“備注”一欄標為“限生育保險”的藥品,是生育保險基金可以支付的藥品,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發生的與生育有關的費用時也可支付。
(十三)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還規定了藥品的支付標準及協議有效期,支付標準包括醫?;鸷蛥⒈H藛T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。
(十四)西藥部分第716號“抗艾滋病用藥”的藥品,不屬于國家免費治療艾滋病范圍的參保人員使用治療艾滋病時,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可按規定支付。
國家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和抗血吸蟲病藥物,不屬于國家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參保人員使用時,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可按規定支付。
(十五)參保人員使用西藥部分第251-263號“胃腸外營養劑”需經營養風險篩查,明確具有營養風險,且不能經飲食或使用“腸內營養劑”補充足夠營養的重癥住院患者方予支付。
(十六)參保人員使用西藥部分第1198-1211號“腸內營養劑”,需經營養風險篩查,明確具有營養風險,且應為不能經飲食補充足夠營養的重癥住院患者時方予支付。
(十七)中藥飲片部分標注“□”的指單獨使用時不予支付,且全部由這些飲片組成的處方也不予支付。
五、其他
(十八)中成藥部分藥品處方中含有的“麝香”是指人工麝香,“牛黃”是指人工牛黃、培植牛黃和體外培育牛黃。含天然麝香和天然牛黃的藥品不予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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